有人故意毁坏我的名誉,侮辱我的人格。这算不算侵犯他人名誉权。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被人欺骗,导致我的名声不好算不算侵犯名誉权?

作者&投稿:鄣康 2024-07-02
有人故意侵害我的名誉,侮辱我的人格,我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名誉,侮辱他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至于损失数额,应当根据侵权的程度,影响大小,对方的经济能力来要求。


这个已经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了: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或“是个傻子”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质能力不高、企业形象不佳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爱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举报

有人,到处丢纸条,看见我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严重的毁坏了我的名声,给我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但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是很难取证的

毁掉了我的正常生活,让我到哪里别人都吐骂我,及做一些过场…甚至更可恶…因我,而影响到家里人及孩子。让他们怎么抬头做人?

算,可要求其道歉,如造成重大精神损失可要求精神倍偿


你是否需要了解?

有人诋毁我名声怎么收集证据
答:法律分析:被别人诋毁名声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或者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来收集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如果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则为诽谤罪,需要负刑事责任;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则是...

别人污蔑我应该怎么处理
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污蔑侵犯名誉权的,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污蔑人停止污蔑行为,消除因污蔑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侵权损失。一、被别人诽谤诬陷怎么办?被别人诽谤诬陷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处理。报案,公安机关可以调查。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公证员对...

你好,如果别人在我背后说一些伤害我名誉诋毁我的人格的话,让我被别人...
答:《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当一个人受到侮辱和诽谤我该怎么办
答:,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领班人员总是侮辱我的人格,骂我是废物,我能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 ...
答: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侮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

有人故意毁坏我的名誉,侮辱我的人格。这算不算侵犯他人名誉权。该得到...
答:”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

有个人当面对我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该怎么办!还把我眼睛扎瞎了一只!不理...
答: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他人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

有人污蔑我们,我能不能告他污蔑罪要求对方赔偿精神
答: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污蔑。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或污蔑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

如果他人恶意毁坏我的名声,造谣说我坏话,直接影响到我的名声,是否可用...
答:他的行为属于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属于诽谤罪。但是在刑法上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你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公安机关是不干涉的。建议你收集证据,直接去法院告他。让他赔偿你精神损失,法院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