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漏水鉴定费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鉴定费谁承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 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漏水鉴定费。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 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的,由发包人承担;
2.漏水部分如果装修或改装,由装修公司承担;
3.邻方的原因,可以根据举报由邻方承担。
房屋渗漏鉴定费谁来承担?
房屋渗漏鉴定费谁来承担?的法律基础
委托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和接收时间。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的鉴定材料包括生物和非生物检验材料、对照样品材料以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其他鉴定材料。
二、民事诉讼司法鉴定中的鉴定人出庭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的理由
1、鉴定费是当事人为举证所产生的,是一种损失;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的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按该办法第29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应由申请鉴定人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2、“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当事人不是“申请人”。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鉴定申请人自身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还是另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法庭应当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鉴定人均应当出庭说明。异议人不是申请人。
3、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不是基于当事人申请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9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因此,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或发表书面质询意见,是鉴定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履行鉴定合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对其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时,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说明,是支持其作出的鉴定意见,不是因为当事人的“申请”,所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费用应由“鉴定申请人”先行支付。
4、鉴定人出庭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鉴定人不是证人,《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未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负担问题,但在行政诉讼中对此却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5条规定“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质询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提供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即是申请鉴定人,因此,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4条第3款:“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规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由申请鉴定人先行支付,因该笔费用是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在司法实践中,在当事人没有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启动该程序的。根据上述信息我们知道,民事诉讼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费由申请方暂时垫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这是一种诉讼费用。应该注意的是,该费用的支付者不限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你是否需要了解?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需要视情况而定:1、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承担;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由装修企业承担;3、公共设施的房屋漏水,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的房屋漏水,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4、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鉴定费谁承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 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漏水鉴定...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由申请鉴定人出庭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这种观点是当前的主流观点,也是实践中的做法。二、民事诉讼司法鉴定中的鉴定人出庭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的理由1、鉴定费是当事人为举证所产生的,是一种损失;鉴定人出庭费用是诉讼费性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
房屋漏水损失鉴定费谁承担
法律主观:房屋漏水鉴定费可以由以下三方面人承担: 1、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承担;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承担;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承担。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
房屋漏水鉴定费谁出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的,由发包人承担;2.漏水部分如果装修或改装,由装修公司承担;3.邻方的原因,可以根据举报由邻方承担。房屋渗漏鉴定费谁来承担?房屋渗漏鉴定费谁来承担?的法律基础 委托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
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一般怎么收的
法律主观:司法鉴定漏水的收费标准是: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等。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
房屋漏水,损失司法鉴定费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吗
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 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一般怎么收的
房屋如果漏水,找司法鉴定,一般收费都是很高的。鉴定需预收取该案件鉴定费2万元。此鉴定如能正常鉴定并得到相关的鉴定结论,按具体鉴定工作量进行收取。如出现现场勘验后确定因某种原因已经无法进行鉴定,收取出场费2000元。如现场正常进行鉴定,但没有得出漏水原因,鉴定费用按具体鉴定工作量确定。【法律依据...
房屋漏水,损失司法鉴定费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吗?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