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人可以向出借人索要发票吗 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作者&投稿:道蓉 2025-05-15
民间借贷要求对方开增值税发票可以吗

如果是民间借贷,一般不会要求对方开增值税发票,因为这并不是消费,而是借贷。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都受法律保护。

接下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有关民间借贷的一些常识,希望大家能能清楚掌握,以免掉进陷阱。

1、合法的民间借贷才受法律保护

明知对方借钱的目的是非法行动,你仍然借给他,不仅不受保护,还会受相关法律制裁。

乘人之危,或者使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民间借贷的1分利息怎么计算

通常月息1分即1%,年利率是1%*12=12%,借1万,1年利息1200元;

年息1分,代表年利率是10%,借1万,1年利息1000元。

3、如何界定高利贷

高利贷其实只是个约定俗成的词,法律并没有明文的规定和解释。

因此界定其实很难,刚开始是跟银行贷款利率对比,一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而最新的界定标准是根据2015年最高法出台的有关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规定》,其中有两个关键数字要牢记:24%和36%。

举个例子,假如老王找你借钱,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后来老王耍赖不还钱,你去法院起诉他,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法院是支持的。

假如当初约定的年利率是30%,这时就不一样了,超过24%的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是如果之前已经付过的,法院也不干涉。

而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就属于所谓的高利贷了,法院会判决超过利息部分无效。

不过在现实中,很多放高利贷的公司,大多会采取手续费等名义,或阴阳合同,将借贷合同做到36%利息以下,以规避日后的借贷纠纷,需要特别小心!

4、有三种情况要注意

最后,有三种情况要注意(特别是写借条的时候):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视为无息借款;

提前还款,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按实际借款期计算利息;把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即利滚利,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一般在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和街坊乡邻之间发生,随着目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方向已经悄然发生变化,通过亲朋好友关系将个人所有资金借给某些企业单位经营而到一定时期收回本息的情况时有发生。若发生纠纷,在诉讼中出借人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兰子禄律师认为,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务必注意以下十个方面事项。

有必要的书面形式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也可以由借款人单方面向出借人出具书面借条。借款时应写借条,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一些人认为把钱借给亲戚朋友非常可靠,所以在借钱时或碍于情面或图省事没有要求对方写借条,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出借人由于没有证据支持很难要回借款,只有吃亏。此时,应注意的是勿将“借条”写成“欠条”或“收条”:欠条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收条一般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借条一般用来证明借款关系。

书面借据或借款协议内容清楚

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利率或利息、还款时间、逾期还款的利息或违约金。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借款时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如“××叔”、“××哥”等写入借条,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在起诉时往往会因债权人、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因此,在书写借条时应写明双方全名并标注身份证号码、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最好有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作保证担保,并注明保证范围及担保责任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特别提醒的是,要明确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间,一般可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二年。如果不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则担保期间为自还款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免除。

如果借款人提供有价证券质押或动产不动产抵押的,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质押或抵押手续。

明确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管辖法院、仲裁机构。

最好能注明,如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一旦出借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有关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有不少人误认为民间借贷不能收取利息,往往采用口头约定利息的方式。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超过四倍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在诉讼中借款人如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保存好转款凭证

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的,当出借人给付借款人款项时,如果是现金的,则应当向借款人索要收到借款的书面手续。如果是通过银行汇款的,则要保存好汇款凭证,以备将来查询。

借款用途要合法

明知借款人所借款项是用于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则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要注意诉讼时效

在借条或借款协议中有约定归还借款时间的,按最后一期归还日起的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两年,法律将不保护出借人的债权。如果在借条或借款协议中没有约定借款时间的,则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出借日期开始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法律也将不保护出借人的债权,但已经在中间主张过还款要求的,则诉讼时效为从有证据证明主张之日起的二年内。

其他的注意事项还有:

大额借款最好是通过银行汇款进行;

借款人如称借款系用于其家庭生产经营需要或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出借人则最好让借款人的家庭其他成员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借款;

国家法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款项;

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可以索要,但不是必须的法定程序,具体根据双方的意见为主,如果出借人不同意开发票,那么就是意见不一致,借款人索要不到发票。
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民间借贷公证一般指的是对民间借贷协议进行公证,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和民间还款协议公证。
(一)借款协议是指由出借人与借款人所订立的,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借给借款人,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借款人将同等数额的金钱归还出借人,并附加一定利息或不附利息的协议。还款协议是借款人取得出借人借给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后,为明确还款期限,还款担保等事宜所订立的协议。
(二)民间借贷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作为公民的出借人与借用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借、还款协议行为及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民间借贷协议公证,由出借人或借用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也可以由出借人、借用人签订借贷协议的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如果借用人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参与签订协议的,公证管辖同上。如担保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担保书并申请公证的,由担保人户籍所在地或担保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拓展资料
一、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二、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三、关于违约金开发票的解答   
违约金,是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收增值税及营业税。同时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



你是否需要了解?

2018年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为实现债权已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法院是否应该支 ...
网友咨询: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为实现债权已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法院是否应该支持?律师解答:支持。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请求权实现债权时可能产生费用成本,即实现债权的费用。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

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
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于2015年9月1日施行,第24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

民间借贷在什么情况下要追究出借人资金来源?
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

自然人借贷和民间借贷的区别
(三)数额自由借贷内容的自由性:国家法律法规不限定民间借贷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实际需要自行协商确定,可大可小,无须任何部门和机构审批。1、期限自由:偿还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短则几天、长则几年,也可以不约定期限,借款人随时偿还,或者出借人索要时再还。2、...

什么样的证据让证明人替甲方还钱?
4、关于还款期限,若无特殊情形,尽量不做约定!法律规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3年,为了保证自己的胜诉权,建议不约定还款期限。此种方式下,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相反的,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贷,在还款期限未届满之前,出借人一般无权向借款人...

民间借贷主张逾期利息吗
民间借贷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关于民间借贷中的逾期利息主张,以下几点需要注意:合同约定:如果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且该约定不违反国家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出借人有权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主张逾期利息。利率限制: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利率同样需要遵守国家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这意味...

出借人明知借贷用于违法行为,怎么处理?
其次,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出借人、借款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河南瀛宋律师事务所宋帅驰律师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

借款人自愿付高额利息可以要回吗
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2、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

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但欠款人逾期没还,可以索要逾期期间的利息吗?_百 ...
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但欠款人逾期没还,是可以向欠款人索要逾期期间的利息的(自逾期未结清货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偿还利息的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