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如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怎样尊重儿童的人格?

作者&投稿:鄘齐 2024-07-02
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教师应该如何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于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儿童权利公约》是儿童权利保护的宪章,其以儿童独立的权利主体地位为中心,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对儿童权利保护基本原则作了系统的规定,其中,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纲领性的原则。


1.无歧视原则。《儿童权利公约》第2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应尊重本公约所载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每一儿童均享有此种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据此,对任何儿童无论其出身、背景如何,都要平等地对待。


  无歧视原则要求公约所列的所有权利都适用于全体儿童。所谓全体儿童,是指不同性别、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居住期限、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等所有儿童。在现实中,儿童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如对女婴的歧视、城市中对农村儿童的歧视、对成绩较差儿童的歧视、对艾滋病儿童的歧视等等,这些歧视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国际儿童权利委员会认为,仅仅在立法上反对歧视是不够的,为了预防和根除歧视性的文化习俗、偏见和倾向,确保所有儿童真正有机会实际享有他们的权利,预先性、主动性的措施往往是必要的。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指针对有关儿童问题应以儿童为本位,从其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大利益的标准是,能够使儿童在健康和正常的状态下,增加发展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方面的机会和便利。也就是说,“最大利益”涵盖了儿童作为人在健全的人类环境中依据其能力的全面发展。《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即是说,无论对儿童采取何种措施,应当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最大化。就全体儿童而言,在进行立法或进行其他规范、调整时,应当考虑最大多数儿童的最大利益,尽管儿童作为为数众多的个体组合,其最大利益的考虑对于个体可能失去实际意义;就儿童个体而言,对其进行的保护性活动或采取的保护性措施,都应当首先考虑该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虽然,对于“最大利益”的内涵与外延上存在争议,也有人批评这一原则是不确定的、含糊的和随意的,

对于儿童人格尊严,这些的一个保护和尊重来说的话,首先是要做到,不要以成年人的心态和做事方法与儿童来沟通
要充分尊重儿童的一些想法,提出的问题不能够以成年人的视角去约束和引导
要告诉儿童在沟通的过程之中,要充分的表达它自身的意识,成年人要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他的一些想法,不足的情况才加以补充

要尊重小孩子天马行空的想象和无厘头的想法。不要过度的要求和教育小孩子,让儿童在健康没有压力的氛围下长大,凡事多询问儿童的想法,给到一定的人格尊严。

首先要承认并重视儿童人格尊严,形成尊重儿童人格尊严的共识。儿童是具有被人尊重的心理需要,这种需要需得首先要得到父母的尊重。儿童的父母要平等公正的对待儿童,不能将自己的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或物品。
其次加强社会教育。建立尊重儿童人格尊严和不尊重的行为判断标准。让大众能够依据标准评价自己对待儿童的行为是否正确,并可以判断他人行为是否得当。
最后,要建立监督及惩罚机构。

你先说说你自己“如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吧。


你是否需要了解?

如何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
答:”两个纲要都极力强调对幼儿和学生的人文主义教育,强调以幼儿和学生为“主体”,尊重他们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及创造和发展的需要;尊重他们的人格,相信他们的力量,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并以深厚的感情来对待和教育他们。毋庸置疑,儿童也是一个社会的人,他生来就具有人的尊严和价值,不是成人的附属品。建...

谈谈社会和家庭幼儿园等应如何尊重儿童尊严和合法权益的读后感?
答:儿童虽然是孩子,但是无论作为家长和老师,也要尊重儿童的也就是说适当的时候应该跟儿童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体会他们的这个真实的想法。这样孩子也就会更愿意和家长和老师沟通。

如何尊重孩子
答:问题一:父母应如何去尊重孩子? 很多父母生怕孩子落后于人,又是请家教,又是让他们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孩子每天晚上十一点前别想睡觉,连双休日也被安排得满满的。有的孩子只有十来岁就已经考取了好几十种证书,这样的孩子已经被无情地打磨成了一台学习机器。事实上,玩是孩子的天性,是孩子的权利。联合国《儿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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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很多时候,我们对尊重的理解有点自以为是了。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认为我们“尊重”了,却没有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他们的心理感受,事实上,只有孩子感受到了我们的尊重,才是真正尊重。如何才能真正地尊重孩子2 你懂得如何尊重孩子吗 家庭中孩子的尊重与被尊重 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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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独立的个体,身为家长该如何正确尊重孩子?
答:幼儿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有一种强烈的尊重需要--对于自尊、自重和来自他人的尊重的需要或渴望。这一需要的满足与否对幼儿积极自我的确立,和谐人格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没有孩子之前,所有父母都不是父母,而只是普通的男女青年。可以说,家庭教育是因为儿童而诞生的。 只有尊重了教育规律,尊重了儿童,孩子...

如何解释幼儿与社会之间的尊重
答:孩子也同样 一个孩子得到大人的尊重 长大后他也就会懂得该如何去尊重他人 教育专家介绍 孩子最初的受人尊重的感觉是从父母那里得到的 尊重别人的意识也是在日常生活中经过多次训练、教育 不断强化而逐渐建立起来的 尊重只有形成为一种自然和谐的氛围 才能使其真正得到自然体现 而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相互...

青少年怎样维护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答: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